
靜態導視標識信息設施由傳達信息內容的信文及承載信文的載體構成。信文由文字、圖形、色彩等信息符號構成,信文的形式在空間表現出特定的形狀、尺度、高度和角度等特征。信文空間形式得以實現是導視標識信息載體的功用。
二、靜態導視標識信息設施是城市空間的地理信息說明,是一種特殊的信息載體,既不同于書面文字信文也不同于地圖式的空間地理模擬信文,而是一種與所表達的空間方位、空間走向密切相關,與空間融為一體的;與使用者的感知、認知、行為緊密互動的信息傳播信文。
首先,靜態導視標識信息信文的構成與交通出行者的視覺感知特征、空間認知特征、出行行為特征密切相關,其構成形式在一定程度上由交通出行者的特性決定。其次,靜態導視標識信息信文的構成與其所設置的空間環境密切相關,也與所設置空間環境的具體位置相關。
三、導視標識信息是對整個空間環境的反映,導視標識信息只有形成點信息、線信息及點線綜合信息相結合的系統,才能有效發揮導視標識作用。這些靜態導視標識信息載體包括點信息載體(門牌、公交站名牌、銘牌等)、線信息載體(路名牌、道路指示牌等)、點線綜合信息載體(公交路線圖、街區導視標識地圖等)。
第一:點信息載體
① 門號牌
門號牌是外顯的、物化的、典型的、最基本的、具有系統特征的點信息載體。門號牌號承載的信息,是城市道路沿路各地理空間實體的入口的編號,這個編號緊緊依托在道路名稱上。
② 公共交通站名牌
公共交通站名牌是標注、傳達公共交通車輛(公交車、地鐵、輕軌、火車、磁浮列車)??空镜乩砦恢眯畔⒌狞c信息載體。
③ 銘牌
銘牌是設置在空間實體自身,標注、傳達某城市實體空間名稱信息的點信息載體。屬于個性化的、不具備系統性的點信息載體。
④ 非公共空間方位指示牌
非公共空間方位指示牌是設置在城市道路上的,標注、傳達某城市非公共性質空間實體名稱信息的點信息載體。
門號牌、公共交通站名牌屬于城市公共設施,具有公益性、系統性、規范性等特點,是本課題的主要研究對象。
第二:線信息載體
① 路名牌
路名牌是外顯的、物化的、典型的、基本的、具有系統特征的線信息載體。路名牌是設置在道路自身,標注、傳達城市道路名稱及相應空間地理信息的線信息載體。
② 道路指示牌(包括指示標線)
道路指示牌是設置在道路上的,標注、傳達城市道路空間地理位置的線信息載體。
③ 道路管制信息牌
道路管制信息牌是設置在道路上的,標注、傳達管理、限制城市道路使用的線信息載體。
④ 路名牌、道路指示牌屬于導視標識類信息載體,是本課題的主要研究對象。
第三:點線綜合信息的載體
① 導視標識地圖
導視標識地圖是設置在城市公共空間的,綜合傳達城市某特定區域綜合點線信息的載體。
② 公共交通路線圖
公共交通路線圖是設置在公共交通車輛(公交車、地鐵、輕軌)??空?,綜合傳達公共交通車輛綜合點線信息的載體。
4.在各類靜態導視標識設施中,只有門牌、公共交通站名牌、路名牌、道路指
示牌(也包括道路指路標線)、公共交通路線圖、街區導視標識地圖等六種類型導視標識設施具有系統性、公共性、全面性的特點,上述六類導視標識系統覆蓋了整個城市公共空間環境,構成城市導視標識信息系統的基礎,由門牌、公共交通站名牌、路名牌、道路指示牌、公共交通路線圖、街區導視標識地圖等六個子系統構成了城市公共空間靜態視覺導視標識系統。
5.靜態導視標識信息載體構成
靜態導視標識信息載體由信息符號、綜合圖形版面、支撐構架等構成:
① 信息符號,包括表示空間實體入口空間地理信息的符號;表示道路空間地理信息的符號;表示公交乘換點空間地理信息的符號等;
② 綜合圖形版面,由導視標識設施版面構圖形式;導視標識設施版面色彩;版面尺寸等要素構成
③ 導視標識信息載體支撐構架,由載體支撐構架形式、構架材料、構架尺度、照明等要素構成。
5、靜態導視標識系統信息載體的設置
城市公共空間是靜態導視標識系統信息載體(導視標識設施)的承載體,城市公共空間包括底界面、邊界面、上空,這些位置都可以承載靜態導視標識系統設施。在該部分討論何種位置應該設置靜態導視標識設施、何種位置設置靜態導視標識設施最為有效等問題。
5.1靜態導視標識提示信息的標注
① 獨立空間
各類復雜的城市空間環境都可以分解為一個個單一形態的空間環境。該類空間具有單一形體的特征,人在其中移動不會產生定位困惑。在此稱之為獨立空間。即使陌生人身處獨立空間中,一旦感知這個空間,在該空間中活動就不會產生空間方位上的認知困惑,時刻有明確的定位感,如,一個人進入一條沒有交叉路口的路,這個人可以感知到在本條路上無論是前行,還是后退,都不會進入一個無法把握的空間。該條道路圍合的空間可認為具有單一空間的特征,屬于獨立空間。如果一個人進入一條有交叉路口的路,行進到交叉路口時,如果要轉彎進入另一條路,那么,這個人就要對新的道路有必要的認知,就要重新進行定位,要知道自己將進入怎樣的空間,否則,就會產生定位困惑。所以,一條單一空間的道路是獨立空間,而二條交叉的路就不屬于獨立空間。
同樣,一個具有規則形狀的圍合廣場也是一個相對獨立的空間。另外,具備完善報站信息系統的公共交通工具(公交汽車、地鐵等)載客空間,因為人身處其中的空間不會變化,該空間的移動是有明確的、乘客已了解的定位目標(各站點)。該類空間也應具有單一空間的特征,可認為屬于獨立空間。
人們在城市之間環境中移動,總是由一個獨立空間進入到另一個獨立空間,是在各個獨立空間中穿行。獨立空間可以是一條道路,也可以是一個廣場,也可以是一個建筑物內部的空間。
② 獨立空間的指代符號
獨立空間是可以用抽象符號代表的空間,而且在長期生活實踐中,人們不斷賦予并完善各獨立空間以指代符號。如城市的大部分道路被賦予路名;廣場也有各自的名字、道路兩側房屋都有門牌號、公交汽車站編排了序號等等。
上述一系列的地理信息符號,為人們描繪傳達獨立空間的位置信息提供了便利。人們可以在區域交通中標注各獨立空間的指代符號說明空間的位置、方位、走向;可以通過語音符號傳達所處的位置、走向;可以設置靜態導視標識信息設施,傳達各相對獨立空間的位置、走向信息等。
③ 獨立空間轉折處的地理信息
人由自身所處獨立空間進入另一個陌生的獨立空間時,應了解將要進入的獨立空間的相關地理空間信息。如此,才可以在新的獨立空間中滿足自身空間定位的心理需求;也才能滿足尋址的實際需要。因此,在兩個相對獨立空間的轉折處應設置靜態導視標識信息以注明新的相對獨立空間的地理空間信息。
④ 相對獨立區域的地理空間信息
城市空間可以分成不同范圍不同等級的各個不同面積的相對獨立區域。如對于其他城市來講,城市是一個相對獨立區域,一個城區相對于其他城區來講是一個獨立城區區域;一個街坊相對其他街坊來講是一個獨立居住區域,一個綜合購物中心相對于一般區域來講是一個獨立購物區域。每個獨立區域有著各自不同的入口,在每個等級的相對獨立區域入口應設置相對應的區域靜態綜合信息,以便于讓進入該相對獨立區域的出行者掌握該區域的地理信息。如在城市各入口(火車站、航站、省際公路等)應設置城市交通地圖;在城市行政中心區域各路口應設置區域導視標識交通圖;在大型購物廣場各入口應設置該廣場區域導視標識交通圖;在居住區各入口應設置居住區導視標識圖等等。
另外,公共交通工具各級樞紐站點也應設置相應的區域的公交換乘導視標識圖和相應區域導視標識地圖。
綜上所述,城市空間應標注靜態導視標識提示信息的位置概括起來包括兩個部分:
第一:每個城市獨立空間與獨立空間的轉換處應標注靜態導視標識提示信息。
第二:在城市各個等級的相對獨立區域入口處,應設置靜態導視標識點線綜合信息。
5.2、靜態導視標識信息設施的設置位置
由前文研究可知,出行者在同一獨立空間行進不存在尋址認知困惑。當從一個獨立空間進入另一個獨立空間時,出行者才需要進行空間定位,判斷進一步的走向,如果出行者對環境陌生,那么他在此處就需要提示信息的幫助。因此,靜態導視標識信息設施應設置在各獨立空間(包括相對獨立區域)與獨立空間的轉折處。同時,設置導視標識設施的位置應保證能夠被交通出行者非常容易地識讀。
獨立空間轉折點包括交叉路口、廣場入口、院落(居住小區、廠礦企業、公司等單位)入口、房屋入口、公交(公交汽車、出租車、地鐵、輕軌等)站臺。下面分別討論各獨立空間轉折點靜態導視標識信息設施的設置位置:
① 路口靜態導視標識信息設施的設置位置
第一:車輛靜態導視標識信息設施的設置位置。
底界面:靜態導視標識信息符號可繪制在沿車行道的路面上,繪制位置縱向應在距路口轉彎處前方某一長度路段內(該路段位置、長度需根據道路限定的車速計算而得,應保證駕車者既能夠識讀信息,又能夠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反應),橫向應標注在車道分隔線內。
道路上空及兩側空間:應首先設置承載靜態導視標識信息符號的獨立構架,通過獨立構架將靜態導視標識信息符號標注在路口道路上空或兩側空間。
獨立構架的高度底邊應符合道路設施設置的凈空要求。
獨立構架縱向應放在距路口轉彎處前方某一長度路段內(該路段位置、長度需根據道路限定的車速計算而得,應保證駕車者既能夠識讀信息,又能夠有足夠的時間進行反應)。
在快速干路、路況復雜道路上應設置預告導視標識信息設施。
第二,步行靜態導視標識信息設施位置。
步行靜態導視標識信息設施可以在路口底界面、道路上空、邊界面等位置設置。靜態導視標識信息還可設置在路口兩側房層立面,如在房層與路口靠近的側立面上可設置路名、門牌號等地理信息。
② 廣場入口靜態導視標識信息設施的設置位置,可以在廣場入口前,車行、人行道路上易觀察到的空間范圍內,設置廣場名稱、廣場導視標識交通地圖等靜態導視標識信息設施。
③ 院落入口靜態導視標識信息設施的設置位置,可以在院落入口前,車行、人行道路中可見范圍內的邊界面、底界面或院落入口兩側邊界面或兩側空間設置名稱信息或院落導視標識地圖等靜態導視標識信息設施
④ 房屋入口靜態導視標識信息設施的設置位置,應在房屋入口前,車行、人行道路可見范圍內邊界面前方兩側墻面或入口前路面設置房屋名稱、門牌號等靜態導視標識信息設施。
⑤公交站臺靜態導視標識信息設施的設置位置,應在公交站臺處空間設置或站房頂部設置站名設施,應在站臺空間或實體上設置公交線路圖、公交路線運行區域導視標識地圖。另外,導視標識設施設置的位置、形式應保證沿路出行者能夠輕易發現并識讀。否則,導視標識設施的功能就無法實現。